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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臂:胳膊碰胳膊。
胳膊相碰;擦身而过。指当面错过或失掉好机会。
出处:庄周《庄子・田子方》:“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,可不哀与?”
用法:偏正式;作状语;形容没有抓住机会。
例子:遇可事之主,而交臂失之,非丈夫也。(明・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十四回)
正音:“失”,读作“shī”,不能读作“sī”。
辨形:“交”,不能写作“骄”。
即“失之交臂”。见“失之交臂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失之交臂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失之交臂”原作“交臂失之”。颜渊在孔子弟子中最为贤良,虽然贫困,却不受外在环境影响,依然奋发好学,在孔门四科(德行、言语、政事、文学)里,名列于德行科。在《庄子・田子方》中,曾用他们师生为例,来说明道家自然无为的道理。文章中记载了孔子和颜渊的一段对话。颜渊认为孔子做什么,他也跟著做什么,但是却发现某些地方是无法模仿、跟上脚步的,因此不解地向孔子请教。孔子就向颜渊解释:“那是因为我循自然运行的脚步前进,本来就没有固定的一点。你如果用一定的标准要来做比较,当然会和我手臂相擦而过,明明是擦身相近却难以见面。这就好像所寻找的对象已不在了,你却拼命去找,和到已空无一人的市集中去买马是一样的,你怎么买得到?”。后来“失之交臂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指错失机会。出现“失之交臂”的书证如清・魏源《默觚下・治篇一》:“用人者不务取其大而专取小知,则卓荦俊伟之材失之交臂矣。”
01.《庄子・田子方》:“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,可不哀与!”(源)
02.清・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・卷三・滦阳消夏录三》:“士大夫好奇,往往为此辈所累。即真仙真佛,吾宁交臂失之。”
fail to meet someone by a narrow chance(miss the opportunit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