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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:应当如此。
从道理上讲应当这样。
出处:隋・王通《文中子・魏相篇》:“非辩也,理当然耳。”
用法:主谓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褒义。
例子:善者福而恶者祸,理所当然。(明・赵弼《续东窗事犯传》)
正音:“当”,读作“dāng”,不能读作“dàng”。
辨形:“理”,不能写作“里”。
辨析:“理所当然”和“天经地义”都表示按照道理应该如此的意思。但“理所当然”偏重在应当如此;适用范围广;“天经地义”偏重在合乎道理;语气重;色彩庄重;并且还可指非常正确的;不可变更的道理。
歇后语: 1. 公鸡不下蛋 —— 理所当然
2. 骡子不下儿 —— 理所当然
谜语: 火烧剃头店 (谜底:理所当然)
以理而言应当如此。《朱子语类・卷六十・尽心上》:“只是理所当然者便是性,只是人合当如此做底便是性。”《醒世恒言・卷十六・陆五汉硬留合色鞋》:“就把来结识了这位大哥,也是理所当然。”亦作“理固当然”。
以理而言应当如此。《见《朱子语类・卷六〇・孟子・尽心上》:“只是理所当然者便是性,只是人合当如此做底便是性。”《醒世恒言・卷一六・陆五汉硬留合色鞋》:“就把来结识了这位大哥,也是理所当然。”
参见“天经地义”。
of course
理の当然(とうぜん)。あたりまえである
bien entendu
selbstverstǎndlich(es versteht sich von selbst)
в порядке веще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