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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“耸人听闻”。见“耸人听闻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耸人听闻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耸人听闻”原作“耸动听闻”。耸,惊骇、惊动的意思。听闻,所听到的事情。“耸人听闻”的意思是指人对于所听到的事情感到惊骇。宋朝周密所撰《齐东野语》这本书记载很多南宋旧事,而〈洪君畴〉一文是写洪君畴的生平事迹。洪君畴,名天锡,宋朝泉州晋江人。理宗宝祐年间,宦官、外戚为祸,却没人敢上书弹劾,那时洪君畴恰好被任命为御史,他一向敢于直言,任职后在首次上呈的奏章,强调身为御史,应以公正无私的心,匡正君主行为,并且说:“职责所在,不但不能奉承大臣的旨意,也不敢奉承陛下的旨意。”当然,这种看法和官场谄媚风气相达异,使人听到这些话后大为惊骇、震憾。后来“耸人听闻”这句成语可能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表示使人听后大为惊骇。出现“耸人听闻”的书证如《野叟曝言》第三五回:“文白以区区一衿,敢于指斥其短,欲诛戮其身,真可谓不畏强御者矣!比著那史册上的朱云请剑,李膺破柱,更足耸人听闻!”
01.明・李开先〈贝江刘凤鸣才喜其逢而惜其去也诗以送之时正暮秋〉诗二首之二:“若逢花艳日,来看草玄文;雅志真超绝,雄谈耸听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