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犹“另起炉灶”。见“另起炉灶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另起炉灶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炉灶指炉子和灶,都是家庭中必备的炊具。如果要成立一个家庭,基本上都需要建立炉灶,所以“起炉作灶”,就可指建立家业,也可引申为创立见解。如果分家另立门户,可称为“另起炉灶”,也可引申为抛弃旧说,另创新见解。在文献上,使用“起炉作灶”较早的如宋代陆九渊《象山先生全集・卷三五・语录下》,就有“见理未明,宁是放过去,不要起炉作灶(灶)”的说法,意思是说看到道理弄不清楚的,宁可放过不理,也不要自以为是,自创解说。至于“另起炉灶”的用法,如《歧路灯》第一○八回:“姑太太道:『衙门甚为便宜,何必迁移?』抚台道:『非是我好另起炉灶,只为那边侄子亲迎,有许多不便处。』”说的是抚台大人因为不便在衙门为晚辈办喜事,所以另外租了个大宅院为公馆,所以称“另起炉灶”。在《镜花缘》第一四回提到无肠国有些富家收集排泄物反复供下人食用,一直到实在无法下咽了,才重新换过,所以也用了“另起炉灶”。这句成语今多用来指另立门户,或舍弃旧事物,重新来过。
01.清・陆陇其〈答嘉善李子乔书〉:“辄欲以胸臆所见,自辟门户,自起炉灶。”